8.9%的行车记录仪不合格 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电子产品质量抽查结果
2022-02-09 产品可靠性报告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2021年开展电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本次抽查了252家企业生产的285批次产品,涉及彩色电视机、有源音箱、移动电源、行车记录仪等4种电子产品。抽样检验过程中发现4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无证无照,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对250家企业生产的282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发现4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6%。其中,移动电源不合格发现率为25.0%,有源音箱不合格发现率为12.8%,行车记录仪不合格发现率为8.9%,彩色电视机不合格发现率为8.5%。
移动电源,俗称“充电宝”,是一种可随时随地为手机、平板电脑等数码产品供电或待机充电的便携式电源产品。本次抽查了9个省(市)107家企业生产的108批次移动电源产品,发现2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5.0%。该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39.7%、19.8%、25.0%。
本次抽查重点对发热要求、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转换效率、无线电骚扰、短路保护、过载保护、过充电、重物冲击、热滥用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转换效率、无线电骚扰、过充电、热滥用。经技术机构分析,过充电、热滥用等项目不合格,可能会导致产品有过热、起火、爆炸等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本次重点抽查了产业集聚区广东省的企业,共抽查检验94批次产地为广东省的产品,占抽查总批次数的87.0%,检出2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