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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19-02-21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月20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市本级抽检的948批次中不合格样品13批次通告如下:

食品生产环节共抽检了乳制品、糖果、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炒货、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食用植物油、蔬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等11类479批次产品,479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食用农产品共12类118批次产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0批次,调味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全部合格。

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杭州市拱墅区张雪红水产店(拱墅区大关西四苑8幢1单元101室)销售的1批次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西湖区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西湖区余杭塘路799号-1-01)销售的标称杭州攸友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供应的1批次朝天椒镉不合格;

桐庐县城南街道前彤水产经营部(桐庐县城江南综合市场水产16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

周金昌(杭州益乐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水产包厢5号)销售的1批次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

桐庐县城南街道胖虾水产摊(桐庐县城江南综合市场水产摊12号)销售的1批次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

桐庐县城南街道洪氏水产摊(桐庐县城江南综合市场水产摊13号)销售的1批次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

桐庐县城南街道月英禽蛋店(桐庐县城江南综合市场禽蛋摊2、3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鸭蛋氟甲砜霉素不合格;

杭州市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君飞腌腊副食品经营部(拱墅区石祥路368号杭州市粮油批发交易市场8-601号)销售的标称广东中山市黄圃镇明丰肉类制品厂生产的1批次猪肉大豆蛋白肠氯霉素不合格。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食品接触材料等11类食品(包括餐饮具)351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6批次,餐饮食品、豆制品、糕点、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全部合格。

淀粉及淀粉制品、食品接触材料检出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建德市罗桐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建德市新安江新安路279号)销售的1批次番薯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

杭州新丰小吃股份有限公司庆春路分店(上城区庆春路209号)使用的1批次勺子大肠菌群不合格;

周达(临安达达餐饮店,临安平山村大学路937、939号)使用的1批次饭碗、1批次勺子和1批次骨碟大肠菌群不合格。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