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京市食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我区部分企业和经营户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现按相关要求,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市江宁区德汝烟酒百货商店销售的“干百合”。上述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经查,该单位购进“干百合”10斤,单价15元/斤,货值150元。未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针对该商家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置中。
南京市江宁区范定照百货超市店销售的干部黄花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经查,该企业购进干黄花菜2公斤,货值119.2元。已销售0.956公斤。下架0.94公斤。未召回原因:销售0.956公斤全部用于食品安全检测抽样。针对企业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当地监管部正在调查处置中。
南京市江宁区驰达快洁菜加工中心销售的小米椒。啶虫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经查,该企业购进小米椒20斤,采购单价为26元/斤,货值520元,销售3kg,销售单价50元/kg,共计150元。未召回原因:除抽检的3kg外,企业已将剩余的小米椒销毁,无法召回。针对企业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置中。
江宁区老头生鲜超市店销售的泥鳅。经检测,当事人销售的泥鳅中的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于购进“泥鳅”10斤,购进价格是17元/斤,销售价格为20元/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未召回原因:因涉案农产品属于鲜活产品,食用完毕,无法召回。针对该店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置中。
特此公告。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