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3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涪陵区2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三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滨江国际花园店经营的大鲫鱼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购进、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二、何敏经营的桑葚酒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三、钟文齐经营的古江春洞藏酒(高粱酒)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四、贺建杰经营的鲜苕皮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五、涪陵区优选日用百货经营部经营的香酥芝麻(黑芝麻)(分装)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六、肖兴荣经营的鲫鱼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七、钱磊经营的豆芽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八、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涪陵区南门山金科世界走廊分公司经营的黄腊丁(活)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九、张宗合生产的菜籽油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生产、经营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十、杨凤清经营的鲫鱼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对经营者采取封存不合格产品,暂停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王在国经营的油条(自制)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对经营者采取封存不合格产品,暂停销售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重百涪陵商场超市经营的黄腊丁(活)(黄辣丁)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对经营者采取封存不合格产品,暂停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十三、覃进华经营的鲫鱼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对经营者采取封存不合格产品,暂停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十四、清溪镇农贸市场秦淑兰经营的芹菜、豇豆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对经营者采取封存不合格产品,暂停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十五、涪陵区聚缘酒厂生产的高粱酒(1号)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对生产者采取封存不合格产品,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生产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十六、涪陵区冯文全美蛙鱼头餐饮店经营的牛蛙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对经营者采取封存不合格产品,暂停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十七、秦治芳经营的韭菜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对经营者采取封存不合格产品,暂停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十八、刘磊经营的小米蕉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对经营者采取封存不合格产品,暂停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十九、陆俊经营的牛蛙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对经营者采取封存不合格产品,暂停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二十、涪陵区棋玲生鲜食品经营部经营的芹菜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对经营者采取封存不合格产品,暂停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二十一、毛川经营的牛蛙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对经营者采取封存不合格产品,暂停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二十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