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网站9月7日消息,2023年第1批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塑料购物袋产品133批次,其中,生产领域12批次,流通领域121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T 21661-2020《塑料购物袋》、GB/T 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T/CAB 0118.5-2021《聚乙烯(PE)类生态降解塑料第5部分:购物袋》标准要求,对塑料购物袋产品的厚度极限偏差、提吊试验、跌落试验、漏水性、封合强度、落镖冲击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山东九州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连锁超市北园邻里店、威海振华商厦有限公司2家销售者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落镖冲击。其中,标称生产者新泰鸿翔塑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标称生产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