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为切实加强对环保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管,推进全市环境保护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按照省、市党委政府和省局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要求,市局于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环保相关产品专项监督抽查(宛质监办字【2018】93号),现将抽查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检查抽取了南阳市8家企业的8批次民用型煤产品和1家企业的1批次原煤
本次检查依据GB34170-2017民用型煤标准以及宛质监发【2018】93号文件,对民用型煤产品的发热量、全硫和挥发分项目进行检验。
经抽样检验,抽查南阳各地区8家企业的8个样品中:
8个样品发热量≥19.00。
8个样品全硫含量≤1.00
8个样品挥发分≤10.00
原煤提供数据。
本次监督检查抽取了南阳市1家企业的2批次车用乙醇汽油,其中E92#、E95#各1批次。
本次检查依据GB18351-2017车用乙醇汽油标准以及宛质监发(2018)93号文件南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对车用乙醇汽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对油品的馏程、蒸气压、硫含量、硫醇(博士试验)、铜片腐蚀、溶剂洗胶质含量、机械杂质、水分、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化合物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水溶性酸或碱等13个主要项目进行检测。
经抽样检验,2批次产品中的2批次产品检品合格,合格率为100%。未检出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