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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18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21%

2019-03-15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月15日,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发布《2018年合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状况分析报告》。《报告》显示,2018年,合肥市范围内共监督抽查了919家生产企业的1235组样品。经检验,其中867家生产企业的1183组样品合格,抽查合格率为95.79%;检出52家生产企业的52组样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21%。

2018年度抽查突出与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产品,包括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容器、安全帽、安全网、劳保服装等;突出日用消费品,包括卫生纸、纸巾纸、卫生巾(含卫生护垫)、纸尿裤(片、垫)、洗衣液、洗手液等;突出产能过剩行业的产品,对水泥、玻璃、铝合金制品等进行了抽查;突出建材产品,关注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抽查了电线电缆、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新型墙体材料、外墙保温材料、防水卷材、油漆涂料、人造板等产品;突出儿童和学生用品,抽查了童装、童床、童车、学生校服等产品;突出食品相关产品,关注食品安全;突出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加强后续监管;突出重点地区,结合产品区域分布特点,对汽车零部件、汽车轮胎等企业聚集、产量大的生产企业进行了抽查,加强重点区域产品质量监管;突出和空气质量密切相关的工业产品,关注大气污染防治,对车用汽柴油产品进行了抽查。根据年度抽查计划,选取食品包装、防水卷材、板材、纸尿裤(片、垫)、卫生巾(含卫生护垫)、塑料管材、洗衣粉、卫生纸、纸巾纸等重点产品,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抽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企业库中随机抽取被抽查企业,随机确定承担抽检任务的技术机构,提高抽取样品的代表性。

2018年度抽查产品共涉及日用及纺织品、轻工产品、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子电器、电工及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食品相关产品等8大类。其中日用及纺织品、机械及安防产品两大类产品抽查合格率为100%,总体抽查合格率为95.79%。共抽查了8大类102种工业产品,对汽车轮胎、砂轮、广播通信铁塔、电力变压器、家用净水器、轴承等往年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未覆盖的产品进行了抽检,抽查种类同比增长64.52%,相比2017年进一步提升了抽查产品的覆盖面。

——日用及纺织品。抽查了107家企业186组样品,包括毛巾、箱包、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汽车内饰件、洗手液、内衣、运动服及泳装、汽车内饰用纺织品、衣料用液体洗涤剂、学生校服、床上用品、羽绒及其制品、休闲服装、洗衣粉。经检验,合格186组,抽查合格率为100%。

——轻工产品。抽查了411家企业511组样品,包括卫生纸、纸巾纸、卫生巾(含卫生护垫)、纸尿裤(片、垫)、瓦楞纸箱、配装眼镜、输水管、井盖、危险化学品、危化品包装物及容器、木质家具、童床、童车、住宅厨房及卫生间排气道、轮胎、汽车制动软管、汽车门锁及保持件、汽车燃油箱、汽车座椅及头枕、软体沙发、弹簧软床垫、光伏组件、电动自行车、家用太阳能热水器、木门、橡胶制品等品种。经检验,合格482组,抽查合格率为94.32%。其中,1组卫生纸的细菌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1组瓦楞纸箱的耐破强度项目不合格;25组配装眼镜的标志、柱镜轴位方向偏差、主子午面二球镜顶焦度偏差项目不合格;2组输水管的外压荷载项目不合格。

——机械及安防产品。抽查了13家企业22组样品,包括消防灯具、安全帽、安全网、劳保服装、汽柴油、金属进户门、轴承等产品。经检验,合格22组,抽查合格率为100%。

——电子电器。抽查了75家企业118组样品,包括房间空气调节器、电热锅、电水壶、厨房机械、电饭锅、电风扇、室内加热器、电热毯、家用电冰箱、储水式热水器、电子坐便器、电视机、洗衣机、普通灯具、空气净化器、变压器、充电桩、家用净水器等产品。经检验,合格115组,抽查合格率为97.46%。其中,1组变压器的空载电流项目不合格;2组充电桩的过流保护功能试验项目不合格。

——电工及材料。抽查了71家企业的99组样品,包括电线电缆、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电缆桥架、砂轮等产品,经检验,合格93组,抽查合格率为93.94%。其中3组电线电缆的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后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后抗张强度变化率、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绝缘老化后断裂伸长率、绝缘老化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绝缘热延伸试验项目不合格;2组电缆桥架的板材厚度项目不合格;1组砂轮的孔径项目不合格。

——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抽查了128家企业159组样品,包括防水卷材、板材、水泥、建筑用玻璃、防火门、防火卷帘、油漆、涂料、外墙保温材料、铝合金加工产品、新型墙体材料、塑料管材等。经检验,合格156组,抽查合格率为98.11%。其中,1组水泥的28天抗折强度、28天抗压强度项目不合格;2组板材的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合格。

——农业生产资料。抽查了33家企业的44组样品,包括复混肥料、氮肥、磷肥和泵。经检验,合格39组,抽查合格率为88.64%。其中,5组化肥的总养分、有效磷和钾含量、粒度、水分项目不合格。

——食品相关产品。抽查了81家企业96组样品,包括食品包装、饮用水杯、餐具洗涤剂、商用电磁炉、蒸饭柜(车、箱)、商用燃气灶具、食品加工机械等。经检验,合格90组,抽查合格率为93.75%。其中4组食品包装的容积偏差、感官指标、负重性能项目不合格,1组商用电磁炉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项目不合格;1组蒸饭箱的标志和说明、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项目不合格。

抽查发现,部分配装眼镜生产企业对产品标识不够重视,不合格企业中大部分认为镜片焦度偏差、方向偏差、镜片材料等实物质量合格即可,产品标识中未标注产品名称、产品标准等必要信息而导致综合判定不合格。一些企业原材料进场把关不严,尤其是电缆桥架等生产门槛较低且不属于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生产企业,这些企业通常规模较小,企业人员对于产品标准不了解或刻意偷工减料降低生产成本,原料进场查验措施不到位。少数企业存在贴牌加工问题,主要以商用电磁炉、蒸饭柜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为主,企业本身不进行生产,产品主要由其他加工厂制造,企业仅贴牌,质量难以保证,企业主要利用生产许可证作招投标用。一些化肥生产企业缺乏有效质量管控措施,生产工艺落后,导致生产过程中营养元素流失。不注重成品储存环境条件,产品受潮影响水分指标。出厂检验制度落实不到位,检验项目覆盖不全。

《报告》中提出,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开展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加强质量信用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