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抽检信息称,根据抽检计划,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网络订餐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3大类食品共171批次样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抽检餐饮食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糕点1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共4批次检验结果不合格;抽检饼干6批次、餐饮食品43批次、网络订餐食品2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糕点5批次、酒类8批次、粮食加工品7批次、乳制品3批次、食用农产品47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糖果制品12批次、饮料5批次,共167批次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内在质量情况如下:
1、惠州市隆昌实业有限公司自制的“炸馒头”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计)检出值为267 mg/k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100 mg/k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2、惠州市惠城区金时兴小超市销售的标称龙海市永吉利食品厂生产的“海苔花生(炒货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7 g/100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0.50 g/100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3、惠州市惠城区惠盛食品批发行销售的标称合肥瑞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瓜仁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2 g/100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0.25 g/100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4、惠州市惠城区进兴蔬菜批发行销售的“上海青”毒死蜱检出值为0.62 mg/k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0.1 mg/k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该局已及时移交给所在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认真落实整改,同时,有关查处情况由县(区)局按规定公开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