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部分医疗器械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和处罚等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兰州科达眼镜光学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软性接触镜”标示生产企业“MI GWANG CONTACT LENS CO.,LTD.”(规格型号为Clearcolor 1-day)不合格项目为“总直径的标签、标识”
二、标示为“甘肃康视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 软性接触镜”(规格型号为彩色镜片MC38)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光透过滤”。
以上产品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置,具体处置情况见附件。
附件: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处置情况表.docx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日
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处置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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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示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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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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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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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示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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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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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标准规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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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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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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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性接触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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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arcolor 1-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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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5、2019-02-27、2019-03-04、2019-02-26M2028202402、M2037202402、M3013202403、M203320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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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 GWANG CONTACT LENS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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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科达眼镜光学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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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直径的标签、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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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问题产品1盒,免于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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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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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性接触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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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镜片MC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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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0、2021.02.23、B20121001、B2102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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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康视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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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力婷隐形眼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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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透过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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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问题产品2622瓶,并处罚款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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