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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12家医疗机构因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被处罚

  山东东营12家医疗机构因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被处罚

  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山东东营市卫生健康系统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近日,有12家医疗机构分别因存在未严格落实预检分诊登记、门诊日志登记信息不全、擅自诊治发热、咳嗽等症状患者、未按规定下架退烧药品等情形,受到停业整顿或行政处罚。

  12家医疗机构分别是:

  1.东营区本条中医诊所(警告+停业整顿)

  2.东营区文汇街道东营社区居委会卫生室(警告+停业整顿)

  3.东营区安营中医诊所(警告)

  4.河口区永康医院(警告)

  5.河口区善泉诊所(警告)

  6.河口区瑞红诊所(警告)

  7.垦利区庆秋诊所(停业整顿)

  8.垦利区利民诊所(警告、罚款)

  9.广饶县广饶街道锦湖家园社区卫生室(警告)

  10.利津县孝龙口腔诊所(警告)

  11.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来中西医结合诊所(停业整顿)

  12.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中心医院(警告)

  东营市卫健委提醒,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做到:

  规范预检分诊。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落实“口罩必戴、体温必测、健康码必查、行程码必看”;分诊台(点)应配备口罩、体温计、消毒产品等,做好病人实名制登记(登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于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皮疹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要高度重视并实施闭环管理,做好流行病学问诊和记录、患者基本信息登记和报告。

  所有诊所、卫生室(站)均应在醒目位置张贴“不得诊治发热患者”的标识,对发现新冠肺炎可疑病例一律不得擅自处置,要详细登记相关信息,按相关程序及时报告,其间全程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措施。

  加强院感防控工作,配齐必备、足量的防护物质;加强医务人员(包括工勤保洁人员)健康检测。

  做好医疗机构和诊室环境通风与消毒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分类、收集、处置医疗废物。

  (总台记者 庞振 薄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