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抽查电动童车等23种产品 10家企业连续两次不合格
2019-01-18
2019年1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关于2018年电动童车等23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在本次抽查的产品中,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53家,有10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 本次抽查产品为电动童车、移动电话、电热毯、LED照明产品、棕纤维弹性床垫、眼镜镜片、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土工合成材料、陶瓷片密封水嘴、壁纸、卫生陶瓷(洗面器)、单缸柴油机、安全帽、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膜式燃气表、消防水带、不锈钢钢管、轧辊、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塑料外壳式断路器、永磁直流电动机、器具开关等23种产品。 本次共抽查1340家企业生产的1390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其中,5批次产品涉嫌无CCC证书,1批次产品涉嫌实物信息与CCC证书信息不一致,9批次产品涉嫌假冒伪劣,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对1328家企业生产的1375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检出14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7%。 其中,轧辊未发现不合格产品;电动童车、LED照明产品、眼镜镜片、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陶瓷片密封水嘴、壁纸、膜式燃气表、消防水带、不锈钢钢管、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永磁直流电动机等11种产品的不合格发现率低于10%;移动电话、电热毯、棕纤维弹性床垫、土工合成材料、卫生陶瓷(洗面器)、安全帽、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器具开关等8种产品的不合格发现率在10%至20%之间;单缸柴油机、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塑料外壳式断路器等3种产品的不合格发现率高于20%。 本次抽查特点。一是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招标遴选入围检验机构,入围后通过“双随机”信息化系统,随机确定抽查企业,随机确定承检机构,并进行随机匹配。二是实施抽检分离,生产企业抽样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市场抽样辅助工作由不承担该产品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实施,检验任务由“双随机”确定的技术机构承担。三是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支持,科学规划、统筹部署本区域抽样力量,有效保障了抽样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实行生产企业抽样、流通领域抽样和现场检验相结合,电动童车等22种产品在生产企业抽样,电热毯产品采取流通领域抽样方式,轧辊产品采取现场检验方式。五是远程监控抽样全过程,提供可追溯性的证据。 在本次抽查的产品中,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53家,有10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43家企业本次抽查合格;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合格企业464家,有36家本次抽查不合格,428家本次抽查合格。 通报指出,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特别是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本次抽查中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产品,如单缸柴油机、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塑料外壳式断路器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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