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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妥善保记录等文件资料和数据,便于反洗钱调查、侦查和监督管理,杜绝非法修改客户资料。要求银行应当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包括记载客户身份的各类信息、资料以及反映银行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情况的各种记录和资料。还应当保存的交易记录包括关于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以及有关规定要求的反映交易真实情况的合同、单据、业务函件和其他资料。
  一般情况下的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1)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一次性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2)客户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需要注意的是,如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涉及正在被反洗钱调查的可疑交易活动,且反洗钱调查工作在前款规定的最低保存期届满时仍未结束的,银行应将其保存至反洗钱调查工作结束。同一介质上有不同保存期限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的,应当按最长期限保存。同一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采用不同介质保存的,至少应当有一种介质的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符合保存期限的要求。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章对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有更长保存期限要求的,遵守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