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网络主播偷税被重罚 我国加强直播行业税收监管
2021-11-24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实习记者 贾润梅)日前,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朱宸慧(雪梨Cherie)、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经查,朱宸慧、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在上海、广西、江西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 业内人士表示,网红主播税收筹划应合理合法,利用假账假材料假业务等方式减少交税,是典型的偷税漏税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杭州市税务部门披露的两位主播偷税漏税将起到警示、震慑作用,明确释放了税收监管政策收紧的信号。 据了解,该事件与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的通知》有很大关系。《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帐建制,并采用查帐征收方式申报纳税。这意味着国家对于税务征收监管的力度逐步加大,新兴行业应遵循相应税收规定,以防遭受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