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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浪费当休矣 《北京市餐饮反食品浪费行为规范》正式发布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9日讯 近日,北京烹饪协会正式发布《北京市餐饮反食品浪费行为规范》(T/BJCA 001—2021)团体标准(以下简称《规范》)。规定了餐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与服务所有环节中反食品浪费的要求,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餐饮经营单位。同时,倡导消费者自律,应遵守餐饮反食品浪费相关行为规范,理性消费、节约消费,践行“光盘行动”,抵制铺张浪费。《规范》将于2022年1月1日实施。

  《规范》明确了“餐饮浪费”的术语和定义。“餐饮浪费”定义是“在餐饮经营、服务和消费中,对可安全食用或饮用的食品不珍惜、不合理利用或者不必要的废弃,导致食品数量减少或者质量下降等。”

  餐饮经营者是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的重要力量,《规范》从基本要求、宣传引导、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就餐服务、外卖服务、厨余垃圾以及餐厨废弃物处置等方面,进一步规范餐饮经营者反食品浪费行为。

  《规范》提出,餐饮经营者不得参与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诱导食品浪费。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明示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不得诱导、误导或者迫使消费者超量点餐;鼓励对实施“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或者优惠;鼓励设置专门的文明用餐劝导员,对明显过量点餐、取餐的行为进行提醒、劝导;积极采取打折优惠、返券等激励措施,引导消费节约行为。

  《规范》提出,自助餐服务应当建立备餐评估、供餐巡查等制度,根据用餐人数合理布置餐台,配备不同规格的餐饮用具,引导消费者少量、多次取餐;应当向消费者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可以采取事先约定的方式,对造成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