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不能为恶意诉讼留方便_中国质量报告-产品可靠性报告官网 

中国质量报告-产品可靠性报告官网移动版

首页 > 质量观察 >

商标注册不能为恶意诉讼留方便

  近日,四川数家餐饮商家因为字号中含有“青花椒”三个字而成为被告,上海一家名叫万翠堂的公司告它们“商标侵权”。此事被多家媒体曝光和相关部门介入后,上海这家公司通过媒体表示撤诉了。

  但这样的闹剧似乎还难以刹车。紧接着,四川温江一家豆腐脑店也被起诉了,原因是店名有“豆腐脑”三个字。起诉方不是别人,也是上海的万翠堂。

  豆腐脑也好,青花椒也罢,原本都是极其普通的汉语名词,无论是物种起名还是食品的发明,都有数千年的历史了,即便是汉朝的淮南王刘安发明豆腐存在知识产权,那也早就随着汉朝的结束而入土了,与现在的商标八竿子打不着;至于青花椒就更扯。但竟然有商家把它抢注成自己的商标,并且以“保护商标”为由处处诉讼,索取赔偿,居然还真的成功了,有的商家被判赔偿5万元。这对一个小本生意而言该是多么大的打击!

  据报道,万翠堂从2018年就开始了在全国的诉讼,案件金额从15000元到30000元不等。其中2018年上诉的几起商标侵权案件皆胜诉。

  但蹊跷的是万翠堂否认是它发起的诉讼。日前,万翠堂董事长左正飞公开表示,所有诉讼均系第三方——正尚律和(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发起,并非万翠堂本意。

  央视记者探访正尚律和(北京)办公地点时,发现根本就“查无此人”,人去楼空。公开资料显示,该律师机构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责任而被法院强制执行,因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者拨打该律师机构电话,显示已暂停服务。

  万翠堂说不是它本意,但各地被告接到的传票却是万翠堂告的。这该如何解释?是万翠堂被冒用名义?如果骗子冒用别人名义发起诉讼竟然被法院受理,这问题可不小;但从左正飞“已责令正尚律和(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撤回全部诉讼,并停止与其合作,以及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的说辞,可以看出似乎还不是这样。双方的“合作”,有报道说是万翠堂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了正尚律和(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专业的诉讼机构的做法,万翠堂不是始作俑者,而是国内外时下的普遍现象。

  据报道,国内两大空调巨头格力与奥克斯的专利之争,就涉及到这个话题。奥克斯起诉格力侵权的专利,就是奥克斯2018年12月从日本东芝收购的。姑且不论双方的对错,关键是奥克斯从日本东芝买来的专利是否有效,一旦有效也就意味着奥克斯在法理上继承了东芝专利的各项相关权利。事实情况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奥克斯购买的东芝专利“部分有效”。这应该是奥克斯一审胜诉的关键,同样也给格力不服一审判决而发起的上诉制造麻烦。

  国内方面,在商标注册和诉讼两个方面都出现了滥用权利的问题。据报道,仅仅是“青花椒”三个字,万翠堂就注册了40多个相关商标。难怪其商标受让方能够在全国各地四处发难点燃诉讼之火。一旦点燃就成燎原之势,想熄都来不及全部熄灭。于是,现在万翠堂迫于舆论压力想撤诉,居然都撤不及。

  仅仅是“青花椒”三个字,竟然能被一个企业注册成私有商标,而且还延伸注册出40多个相关商标。据说万翠堂之所以撤诉,是因为国家商标局已经受理了撤销“青花椒”这个商标的申请。我国商标注册管理存在的漏洞不可谓不大。不仅无理注册容易通过,而且撤消难。

  公开资料显示,“青花椒”商标此前已经多次被不同的申请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在2017年、2019年和2020年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豆腐脑店被起诉“侵权”一事,也是离谱至极。有律师建议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豆腐脑”商标,看来事情还并不简单。国家商标局在受理“豆腐脑”商标注册时,并没有考虑豆腐脑在全国各地都是普通食品、数量可谓成千上万的事实。难道要让他们所有人都接受“侵权”的传票?全国人民都成为“侵权”的合谋者?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荒唐事?

  这还没完,在商标法的执法过程中,也一样出现法随人判的结果。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但实际上,“青花椒”的专用权人,真的就成功地“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青花椒也好,豆腐脑也罢,虽然不是我的,但也不是你的,所以谁有本事谁占。但作家郑渊洁的皮皮鲁和舒克,却实实在在是郑渊洁“生”的,但一样被他人抢注。郑渊洁反倒成了假冒。事情到了这样的极致,不是一般的荒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