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月23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17大类食品95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08批次,不合格样品42批次。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长垣县升辉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河南安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烧老抽,氨基酸态氮检出值为0.012g/100m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60g/100mL。检验机构为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2.川汇区李宝华香卤轩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87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周口乐橙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璐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怪味胡豆,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4.4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原阳县新城区二明老羊肉烩面馆销售的1批次卤猪头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257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商丘市睢阳区宏惠副食超市销售的1批次上海青,啶虫脒检出值为2.4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6.商丘市睢阳区宏惠副食超市销售的1批次韭菜,多菌灵检出值为6.7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mg/kg;腐霉利检出值为1.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7.商丘市睢阳区胜伟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商丘市华尔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土豆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分别为468mg/kg、33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检验机构为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8.兰考县仪封德胜大酒店销售的1批次麻花,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8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卫辉市建设路今东方远航食品经销部销售的1批次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4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10.商丘市睢阳区小峰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禹州市亿家康粉条厂生产的1批次红薯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7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检验机构为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11.新乡市牧野区晓辉海鲜超批销售的1批次泥鳅,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60.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2.临颍县李菊蔬菜批发部销售的1批次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06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13.洛阳天意面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出值为159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μg/kg。初检机构为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复检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14.郑东新区白沙镇亿佰佳超市销售的1批次甜桃,敌敌畏检出值为0.6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5.浚县浚州办事处新明榆皮饸烙面馆销售的1批次猪耳朵,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5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6.滑县万家福商贸有限公司桥东百货店销售的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仁和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百年好合酒(酱香型),酒精度检出值为49.1%vol,标准规定为52.0~54.0%vol。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7.马新民销售的1批次炸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4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许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8.鹿邑县杨湖口家家乐生活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芹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检出值为1.4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19.柘城县凯威商贸销售的1批次菠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4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20.商水县符团辉卤肉店销售的1批次卤鸡腿,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28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1.驻马店市万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驻马店市天中面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勤生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出值为2.38×1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μg/k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2.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伊川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小白菜,啶虫脒检出值为1.9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23.平顶山市正安商贸有限公司正安生活广场一店销售的1批次鲈鱼(淡水鱼活),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5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4.浚县建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韭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9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25.鼓楼区王建冰餐馆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40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6.柘城县凯威商贸销售的1批次芹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检出值为1.8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27.叶县好运谷纯净水厂生产的1批次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7CFU/250mL、0CFU/250mL、35CFU/250mL、19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8.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祝新逍遥镇胡辣汤馆销售的1批次葱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9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9.驻马店市开发区四季鲜生鲜便利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多菌灵检出值为2.5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mg/kg;腐霉利检出值为3.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30.新乡市牧野区晓辉海鲜超批销售的1批次鲈鱼,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239.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1.河南天地之中大润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平县谷加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纯手工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6,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2.河南天地之中大润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平县谷加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朱古力手工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6,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3.河南天地之中大润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平县谷加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提拉米苏切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6,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4.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祝新逍遥镇胡辣汤馆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89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5.潘路印销售的1批次猪耳朵,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30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75g/k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6.虞城县景芝超市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3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37.浚县睿淇家天下连锁店销售的1批次菠菜,毒死蜱检出值为1.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38.西平县顶品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中国四川泸州泸川酒厂生产的1批次金牌特曲,酒精度检出值为40.9%vol,标准规定为51~53%vo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39.鹿邑县好时光大食堂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48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0.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鹤壁万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香芹,克百威检出值为0.050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41.新乡市新良粮油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蛋糕用小麦粉,铅(以Pb计)检出值为0.2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初检机构为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新乡、鹤壁、许昌、漯河、商丘、周口、驻马店、兰考、滑县、长垣、鹿邑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