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称,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冷冻饮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共5类产品12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2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抽检酒类2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2批次;抽检冷冻饮品2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2批次;抽检水产制品1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批次;抽检水果制品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批次;抽检调味品65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屯昌万佳源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省遂溪县古尧天酒庄生产的金鞭牛大力酒(规格:500mL/瓶,生产日期:2018-03-12),检验项目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及产品明示要求。初检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乐东抱由诗森冰淇淋批发店销售的标称海口美乐雪冷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潮大奶咖(雪糕)(规格:65克/根,生产日期:2018-03-10),检验项目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三)陵水椰林陵城老市场陈丽霞海干产品摊销售的鱿鱼干,检验项目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四)屯昌海豚鲜生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伊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伊达蓝莓味李果(规格:220克/瓶,生产日期:2018-05-19),检验项目苋菜红和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食药监管局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或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