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1日,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官网发布公告称,2018年第四季度,全区共完成并公布监督抽检食品样品4606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051批次),共检出不合格样品121批次,不合格项目126项次,样品总体合格率为97.37%。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有3批次不合格,调味品有3批次不合格 ,肉制品有2批次不合格,饮料有13批次不合格 ,方便食品有6批次不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有1批次不合格 ,酒类有2批次不合格,蔬菜制品有2批次不合格,水果制品有7批次不合格 ,淀粉及淀粉制品有1批次不合格 ,糕点有19批次不合格,豆制品有2批次不合格,蜂产品有1批次不合格,餐饮食品有56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有1批次不合格,保健食品有2批次不合格。
2018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
一、微生物污染
微生物指标包括致病性微生物和其他微生物。2018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发现86项次食品微生物污染不符合要求,占不合格项目数的68.25%。涉及的品种有:调味品、肉制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方便食品、蜂产品和保健食品;涉及的不合格项目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水源带入或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包装材料不达标,包装不严密,杀菌不彻底或杀菌后二次污染;生产工艺达不到商业无菌的标准要求,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卫生条件控制不严,储存运输不当等。
二、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2018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共发现32项次食品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占不合格项目数的25.4%。涉及的品种有:调味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方便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涉及的不合格项目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和亚硫酸盐。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原料带入,企业为延长产品的保质期超限量使用防腐剂,企业不熟悉食品安全标准,工艺水平把关不严等。
三、品质指标
2018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共发现5项次食品属于品质指标不符合要求,占不合格项目数的3.97%。涉及的品种有: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和保健食品;涉及的不合格项目有:检出酸值、过氧化值、酒精度和α-亚麻酸。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可能是过程控制不严,偷工减料或制假,包装不严密,原料质量不合格,储运不当等。
四、污染物
2018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共发现2项次食品其他污染物不符合要求,占不合格项目数的1.59%。涉及的品种有: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饮料;涉及的不合格项目有:苯并芘和溴酸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芘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榨油炒制温度过高,生产工艺控制不当,原料存贮或晾晒不当等;饮料中溴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过程控制不严等,如饮用水消毒过程中,臭氧添加量及添加方式不当。
五、非食用物质
2018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共发现1项次食品检出非食用物质富马酸二甲酯,占不合格项目数的0.79%。在糕点中检出富马酸二甲酯,原因可能是非法添加,原辅料、食品添加剂控制不严等。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我厅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企业立即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退市、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要加大跟踪抽检力度,第一时间发布监督抽检结果,进行风险解读和消费提示,方便消费者选择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