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34期)》。信息显示,近期,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29大类食品共338批次样品,不合格4批次。
本次抽检中,糕点1批次、蔬菜食品1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检验结果不合格;饼干2批次、餐饮食品20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0批次、蛋制品19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豆制品3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蜂产品2批次、糕点25批次、罐头1批次、酒类13批次、冷冻饮品10批次、粮食加工品73批次、肉制品37批次、乳制品4批次、食品添加剂8批次、食糖2批次、食用农产品6批次、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速冻食品8批次、糖果制品16批次、特殊膳食食品3批次、调味品18批次、饮料17批次,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及时移交给所在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认真落实整改,同时,有关查处情况由县(区)局按规定公开处罚信息。
不合格产品内在质量情况如下:
1、惠州市高峰思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枕蛋糕”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4×105 CFU/g、4.8×105 CFU/g、4.6×105 CFU/g、4.3×105 CFU/g、4.7×105 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5 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 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2、博罗县长宁镇魏源食品厂生产的“罗汉笋尖”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31g/k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0.1g/k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惠东县巽寮新海里捞潮菜餐厅经营的“花甲”氯霉素检出值为3.3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不得检出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4、博罗县园洲镇园兴达百货购销部经营的“绿色情缘冰棍”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5×105 CFU/g、1.6×105 CFU/g、1.6×105 CFU/g、1.5×105 CFU/g、1.3×105 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5 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2.5×104 CFU/g的要求;大肠菌群检出值为3.0×103 CFU/g、6.6×103 CFU/g、7.5×103 CFU/g、3.1×103 CFU/g、5.2×103 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2 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 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产品不合格信息 | ||||||||||||||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
项目单位 |
检验机构名称 |
备注 |
1 |
惠州市高峰思味食品有限公司 |
惠州市惠城区陈江五一学湖洋村 |
惠州市高峰思味食品有限公司 |
惠州市惠城区陈江五一学湖洋村 |
香枕蛋糕 |
250克/包 |
— |
2018.09.27 |
菌落总数 |
4.4×105 |
n=5 |
CFU/g |
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
|
2 |
博罗县长宁镇魏源食品厂 |
博罗县长宁镇水边村石坳小组18号 |
博罗县长宁镇魏源食品厂 |
博罗县长宁镇水边村石坳小组18号 |
罗汉笋尖 |
1000克/袋 |
/ |
2018/9/12 |
二氧化硫残留量 |
0.31 |
≤0.1 |
g/kg |
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
3 |
— |
— |
惠东县巽寮新海里捞潮菜餐厅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巽寮管委会海公园C栋1号商铺 |
花甲 |
— |
— |
2018年10月8日(购进日期) |
氯霉素 |
3.3 |
不得检出 |
μg/kg |
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
|
4 |
东莞市唯佳食品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大汾社区大洲工业区 |
博罗县园洲镇园兴达百货购销部 |
博罗县园洲镇上南村 |
绿色情缘冰棍 |
65克/包 |
图型 |
2018.08.24 |
菌落总数 |
1.5×105 |
n=5 |
CFU/g |
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
|
大肠菌群 |
3.0×103 |
n=5 |
CFU/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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