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日,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18年第63期 总第138期)。信息显示,2018年6-11月份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禅城区、高明区、三水区流通、生产、餐饮环节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重点品种食品安全评价性监测,共抽检了350批次食品,涉及畜禽肉及副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糕点、速冻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八类品种,经检验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0.6%。
本次抽检速冻食品27批次,27批次产品全部合格。抽检粮食加工品107批次,107批次产品全部合格。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9批次,39批次产品全部合格。抽检糕点11批次,11批次产品全部合格。抽检肉制品40批次,40批次产品全部合格。抽检饮料46批次,46批次产品全部合格。抽检婴幼儿配方食品10批次,10批次产品全部合格。抽检食用农产品70批次,2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具体不合格产品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陈金联蔬菜档销售的绿豆芽和黄豆芽,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
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佛山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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